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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

2021-08-31来源:金融学院作者:咬定青山栏目:今日新鲜事

简介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 公众可提出意见 2021年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公众可在规定期间内向总局提出自己的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 公众可提出意见

2021年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公众可在规定期间内向总局提出自己的意见。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市场监管总局拟修改电子商务法电商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文件显示,在2021年10月14日前,各位小伙伴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信函等方式反馈相关的意见。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显示,修改内容包括延长反通知后等待期,并增加一款规定:平台内经营者提交虚假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导致权利人损失扩大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在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电子商务法施行 治网购乱象 线上线下公平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直播平台等纳入监管,并且细化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加重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规范电商企业和平台,杜绝“大数据杀熟”、“店大欺客”、“野蛮生长”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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