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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套路贷”?

2020-09-27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有一亿栏目:常识

简介“套路贷”案件已屡见不鲜,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甚至故意杀人等严重后

“套路贷”案件已屡见不鲜,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甚至故意杀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那么,如何辨别“套路贷”?

“套路贷”的诈骗有以下几种特征、请广大市民警惕。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假的银行流水痕迹。编造虚假的银行流水或叫受害人手持现金拍照,造成一种受害人实际已经拿到借条上金额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实际上是恶意垒高受害人的债务。最终受害人不得不通过变卖房产、车辆等行为偿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常的民间借贷的利率,法院认可的为24%的年利率,超过36%的年利率法律上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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