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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新规哪些情况无法贷款?

2020-09-24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有一亿栏目:社保

简介

公积金贷显然是更好的选择,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更低,贷款比例更高。

以下四种情形,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此外,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以下记录不予公积金贷款

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但是你知道新规出台后公积金贷款还能这么用吗?

将人才住房明确纳入支持范围

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扩大代际扶持范围

新规还扩大了公积金的代际扶持范围,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可以互相为对方贷款或还贷啦!

为对方贷款

是指父母或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

对方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将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参与额度计算。

为对方还贷

是指父母或子女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对方可以将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冲减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贷款,一年一次。

要注意的是,为对方贷款或还贷,只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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